⒈ 恢復滅亡的國家,延續斷絕了的貴族世家。
⒈ 使瀕臨斷絕、滅亡者繼續存在。明·梁辰魚也作「繼絕興亡」、「存亡繼絕」。
引《公羊傳·僖公十七年》:「桓公嘗有繼絕存亡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浣紗記·第八出》:「況我繼絕存亡,諸侯盡瞻吳德?!?/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