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時一鄉中管理雜事的人,略同于社長、里正等。
引《元典章新集·吏部·丁憂》:“各衙門貼書、祗候、弓手、里正、主首、社長、鄉司,并無役軍民人等遭值父母之喪,治則以謂雜役無祿之人,不行依理丁憂?!?br />元 孛羅御史 《一枝花·辭官》套曲:“王大戶 相邀請, 趙鄉司 扶下馬。”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