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時道一級地方政府,或該級政府的行政長官。
⒈ 清 時道一級地方政府,或該級政府的行政長官。
引《清史稿·世祖紀一》:“兵興以來,地荒民逃,流離無告。其令所在有司廣加招徠,給以荒田,永為口業,六年之后,方議徵租。各州縣以招民勸耕之多寡、道府以責成催督之勤惰為殿最。歲終,撫按考核以聞?!?br />易宗夔 《新世說·假譎》:“未幾 楊 巡撫 廣東,即保薦 王 同往,以道府用,洊升兩司?!?br />何剛德 《春明夢錄》卷下:“御史輾轉一二十年,亦不過得道府而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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