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所管屬的官吏;下屬官吏。
引宋 曾鞏 《許懋兩浙運副制》:“朕擇遣使者,分部而治,雖以將漕為稱,然寔總民政之舉措,察吏屬之能否?!?br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七:“秦會之 跋《后山集》,謂 曾南豐 脩《英宗實録》,辟 陳無己 為屬。 孫仲益 書數百字詆之,以為無此事, 南豐 雖嘗預脩《英宗實録》,未久即去,且 南豐 自為吏屬,烏有辟官之理?!?/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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