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稱“噶倫”。亦稱“噶隆”。
⒉ 藏語。舊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務的官員,由清政府駐藏大臣會同達賴喇嘛挑選,具奏任命。
⒈ 亦稱“噶倫”。亦稱“噶隆”。藏語。舊 西藏 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務的官員,由 清 政府駐 藏 大臣會同 達賴喇嘛 挑選,具奏任命。
引《清史稿·職官志四》:“前藏 唐古特 三品噶布倫四人。掌綜理 藏 務。內一人喇嘛充補,不給頂戴?!?br />《清史稿·職官志四》:“藏 地分 衞、藏、喀木、阿里 四部,各置噶布倫治其地,職任綦重?!?/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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