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由主政大臣在奏章上簽署意見,作為敕命批發,稱“帖敕”。
引《南齊書·江祏傳》:“祏 兄弟與 暄 及 始安王 遙光 、尚書令 徐孝嗣 、領軍 蕭坦之 六人,更日帖敕,時呼為‘六貴’?!?br />《資治通鑒·齊東昏侯永元元年》:“更直內省,分日帖敕?!?br />胡三省 注:“帖敕者,於敕后聯紙書行,所謂畫敕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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