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懲治作惡者。
引漢 陸賈 《新語·無為》:“夫法令者,所以誅惡,非所以勸善?!?br />王通 《元經》“永康 七年” 唐 薛收 傳:“曷謂稱 晉 殺為文?曰:倫 雖矯制,而 晉 有天下,當稱 晉 殺之,明天下共誅惡也。”清 朱之瑜 《中原陽九述略·滅虜之策》:“誅惡者法貴從寬,執筆者理宜存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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