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饋贈。
引《左傳·文公十六年》:“宋 饑,竭其粟而貸之。年自七十以上,無不饋詒也,時加羞珍異?!?br />孔穎達 疏:“民年七十以上,無有不饋遺以飲食也。”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雜觚·尤袁相似》:“而年登大耋,不丐貸求索;而饋詒者,四方不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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