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儀仗用的杖棒。即牙撥。
⒈ 儀仗用的杖棒。
引明 沉榜 《宛署雜記·經費下》:“武場主考官二員,用轎夫十六名……黃絹傘一頂,賃銀五分;大金扇一柄,賃銀三分;執事一副,并骨朵、牙杖各一對。”
⒉ 即牙撥。參見“牙撥”。
引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鳳陽士人》:“麗人不拒,即以牙杖撫提琴而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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