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臨時置棺待葬。
引宋 何薳 《春渚紀聞·殯柩者役于伽藍》:“建中 靖國 間,有時相夫人,終於相府,未獲護葬還里,權厝城外 普濟寺?!?br />明 徐師曾 《文體明辯·墓志銘》:“其未葬而權厝者,曰‘權厝誌’。”清 曾國藩 《復胡潤之書》:“即以九月中旬權厝先慈於居室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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