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官吏上奏,論述自己意見。
引《新唐書·劉仁軌傳》:“河南道 安撫大使 任瓌 上疏有所論奏, 仁軌 見其稾,為竄定數言?!?br />宋 王安石 《論館職札子》之二:“若陛下以臣前所論奏為合於義理,即乞悉置此九人者以為三館。”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二》:“因以論奏之言,附載各書之下?!?/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