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錢財和糧食。
⒉ 特指俸錢和祿米;薪俸。
引《宋史·食貨志上六》:“王安石 秉政,改貸糧法而為借助,移 常平、廣惠倉 錢斛而為青苗,皆令民出息。”
引宋 莊季裕 《雞肋編》卷中:“至 紹興 間,新制:非經參部,人不勘支俸錢。三子遂俱無祿,獨大主所請錢斛,已不能足用。”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