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食菜”。
⒉ 享用封邑的租賦。
⒈ 亦作“食菜”。享用封邑的租賦。
引《漢書·地理志下》:“周宣王 弟 友,為 周 司徒,食采於 宗周 畿內,是為 鄭。”《后漢書·馮魴傳》:“其先 魏 之支別,食菜 馮城,因以氏焉?!?br />《魏書·常景傳》:“竊謂公主之爵,既非食菜之君;家令之官,又無純臣之式?!?br />清 陳夢雷 《解介士傳》:“周 泰伯 入 吳,其子孫有 牟氏 實佐 之族,益蕃支庶,食采於 解,遂別為 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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