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冒用現任官員之名。
引宋 王溥 《唐會要·選部上》:“貞元 四年八月吏部奏:伏以艱難以來,年月積久,兩部士類,散在遠方;三庫勅甲,又經失墜,因此人多罔冒,吏或欺詐,分見官者謂之‘擘名’,承已死者謂之‘接腳’?!?/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