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古樂中平、清、瑟、楚、側五調。
引《魏書·樂志》:“商徵既定,又依琴五調調聲之法,以均樂器。其瑟調以宮為主,清調以商為主,平調以角為主。五調各以一聲為主,然后錯採眾聲以文飾之,方如錦繡。”《隋書·音樂志中》:“《春秋左氏》所云:‘七音六律以奉五聲?!瘻蚀硕?,每宮應立五調?!?/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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