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不計較缺點、過失而錄用人才。
⒈ 瑕,玉上的斑點,借指過失。棄瑕錄用指不計較其缺點過失而加以任用。也作「棄瑕取用」。
引《后漢書·卷七四上·袁紹傳》:「廣羅英雄,棄瑕錄用?!?br />《文選·丘遲·與陳伯之書》:「圣朝赦罪責功,棄瑕錄用,推赤心于天下,安反側于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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