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約計之詞,極言其多。
引《文選·班固<西都賦>》:“離宮別館,三十六所?!?br />李善 注:“離別,非一所也。 《上林賦》曰:離宮別館,彌山跨谷。”唐 駱賓王 《帝京篇》:“秦 塞重關一百二, 漢 家離宮三十六。”宋 王珪 《宮詞》:“漏永禁宮三十六,宴回爭踏月輪歸?!?br />《儒林外史》第十四回:“三十六家花酒店,七十二座管弦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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