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題名;顯名。
引《后漢書·儒林傳序》:“若師資所承,宜標名為證者,乃著之云?!?br />唐 谷神子 《<博異志>序》:“非徒但資笑語,抑亦粗顯箴規,或冀逆耳之辭,稍獲周身之誡。只同求己,何必標名。是稱 谷神子?!?br />《舊唐書·列女傳·楚王靈龜妃上官氏》:“丈夫以義烈標名,婦人以守節為行?!?/span>
⒈ 題名,列舉其名。
引《后漢書·卷七九·儒林傳上·序》:「若師資所承,宜標名為證者,乃著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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