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排比綴合。
引《漢書·儒林傳·瑕丘江公》:“江公 吶於口,上使與 仲舒 議,不如 仲舒。丞相 公孫弘 本為《公羊》學,比輯其議,卒用 董生?!?br />顏師古 注:“比,次也。輯,合也。”清 方以智 《通雅·釋詁》:“曰比輯、曰整比、曰讎比,皆謂讎對排比而綴輯之也。”
⒈ 編輯、編次。
引《漢書·卷八十八·儒林傳·瑕丘江公傳》:「而丞相公孫弘本為公羊學,比輯其議,卒用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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