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南宋與金的和約。1140年,宋軍在順昌、郾城大敗金軍,但宋高宗和秦檜決意屈辱求和。次年,與金訂立和議:宋向金稱臣,每年貢納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宋、金間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今陜西寶雞西南)為界。宋、金南北分立局面從此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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