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報曉警睡。
⒈ 報曉警睡。參見“戒旦”。
引《周禮·地官·鼓人》“凡軍旅夜鼓鼜” 漢 鄭玄 注:“《司馬法》曰:‘昬鼓四通為大鼓,夜半三通為戒晨,旦明五通為發昫?!?br />原作“晨戒”,據 阮 校改正。 宋 馮可遷 《<對床夜語>序》:“時將夜半,翦燭疾讀,不能去手,大類 葛常之 《韻語陽秋》,雞戒晨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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