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配享。
⒈ 猶配享。參見“配享”。
引《南史·宋長沙景王道憐傳》:“并勒功天府,配祭廟庭。”《詩·周頌·般》“敷天之下,裒時之對” 唐 孔穎達 疏:“言徧天之下,則無有不祭,故以為眾山川之神,皆配祭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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