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設在寺廟內或其附近的集市。
⒈ 設在寺廟內或其附近的集市。參見“廟會”。
引《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京師有個風俗:每遇初一、十五、二十五日,謂之廟市。凡百般貨物俱趕在城隍廟前,直擺到 刑部街 上來賣。”清 陳維崧 《瑞鶴仙·慈仁寺松》詞:“只新來廟市,喧豗蹙踏?!?br />魯迅 《華蓋集續編·馬上支日記》:“新年到廟市上去看年畫?!?/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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