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散逸的篇章。
引《魏書·劉芳傳》:“《尚書》逸篇曰:太社惟松,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明 何良俊 《四友齋叢說·考文》:“《論語》亦有逸篇?!?br />繆荃孫 《<宋元詞四十家>序》:“復為之搜採逸篇,校訂訛字?!?/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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