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蔭序”。
⒉ 謂因受先世的蔭庇而敘錄為官。
⒈ 按先輩功業大小,給予不同等級的蔭封。
引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一·國初蔭敘》:“洪武 中,太師 韓國公 李善長 及禮部官,議蔭敘之法凡五?!?br />吳晗 《朱元璋傳》第一章三:“文武官員的蔭敘和升遷的等級,也作了優待 蒙古 、色目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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