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恢復學籍。
⒉ 恢復國籍。
引宋 葉紹翁 《四朝聞見錄·華子西》:“未第時,以言語為 韓 氏所貶…… 韓 誅, 華 放還,復籍於學。”
引《清史稿·食貨志一》:“凡因嫁外國人而出籍者,若離婚或夫死后,準其呈請復籍?!?/span>
⒈ 回復本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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