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侮慢他人,侵奪他人所有之物。
引《孟子·離婁上》:“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趙岐 注:“為恭敬者,不侮慢人;為廉儉者,不奪取人。有好侮奪人之君,有貪陵之性,恐人不順從其所欲,安得為恭儉之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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