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文章的條例或范例。
引魯迅 《華蓋集續編·不是信》:“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別人的原文用引號,舉大意用‘據說’,述聽來的類似‘流言’的用‘聽說’,和《晨報》大將文例不相同?!?br />郭紹虞 《中國文學批評史》三八:“由文法與修辭再進一步,于是他想建立文例?!?/span>
⒈ 法律上指對于特定用語的意義,規定其范圍及其限制。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