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文章的條例或范例。
引魯迅 《華蓋集續(xù)編·不是信》:“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別人的原文用引號,舉大意用‘據(jù)說’,述聽來的類似‘流言’的用‘聽說’,和《晨報》大將文例不相同。”郭紹虞 《中國文學批評史》三八:“由文法與修辭再進一步,于是他想建立文例?!?/span>
⒈ 法律上指對于特定用語的意義,規(guī)定其范圍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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