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錯字。
引《北齊書·儒林傳·李鉉》:“於講授之暇,遂覽《説文》,爰及《倉》《雅》,刪正六藝經注中謬字,名曰《字辨》?!?br />清 劉大櫆 《許游擊墓志銘》:“因究詰來吏,見其言語支吾,及文移封緘有謬字?!?/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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