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以七音配十二律,每律均可作為宮音,以律為宮所建立的七種音階,稱為“七均”。
⒈ 古代以七音配十二律,每律均可作為宮音,以律為宮所建立的七種音階,稱為“七均”。參見“七音”。
引《隋書·音樂志中》:“譯 遂因其所捻琵琶,絃柱相飲為均,推演其聲,更立七均。”宋 黃庭堅 《和邢惇夫秋懷》之三:“七均師無聲,五和常主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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