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彈琴、唱歌、飲酒、賦詩。舊皆逸人、高士之事。
引南朝 齊 孔稚珪 《北山移文》:“琴歌既斷,酒賦無續?!?br />宋 韓元吉 《武夷精舍記》:“講書肄業,琴歌酒賦,莫不在是?!?br />金 趙沨 《和崔深道春寒》:“琴歌酒賦兩寂寞,懸知此興殊未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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