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公斷,裁決。
引《宋史·范仲淹傳》:“若讎已和斷,輒私報之及傷人者,罰羊百,馬二,已殺者斬?!?br />《遼史·西夏外記》:“﹝其俗﹞喜報仇……訴于官,官擇舌辯氣直之人為和斷官,聽其屈直?!?/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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