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私人間的嫌隙;個(gè)人間的不和。
引《晉書(shū)·劉喬傳》:“宜釋私嫌,共存公義?!?br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guó)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六節(jié):“張保皋、鄭年 為保護(hù) 新羅 民眾,放棄私嫌,合力禁止人口賣(mài)買(mǎi),無(wú)愧為 新羅國(guó) 的英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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