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比附事理。
⒉ 符合事理。
引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比興》:“故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lèi)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span>
引南朝 宋 裴松之 《上<三國(guó)志注>表》:“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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