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草擬制書。
引《新唐書·薛元超傳》:“省中有盤石, 道衡 為侍郎時,常據以草制, 元超 每見輒泫然流涕?!?br />《宋史·朱勝非傳》:“建炎 改元,試中書舍人兼權直學士院。時方草創,勝非憑敗鼓草制,辭氣嚴重如平時?!?br />明 王瓊 《雙溪雜志》:“凡草制纂修等事,惟翰林院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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