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孫子·謀攻》:“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后因以“十圍五攻”謂十倍于敵,可以合圍;五倍于敵,可以攻戰(zhàn)。
⒈ 后因以“十圍五攻”謂十倍于敵,可以合圍;五倍于敵,可以攻戰(zhàn)。
引《孫子·謀攻》:“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br />《后漢書(shū)·袁紹傳》:“兵書(shū)之法,十圍五攻,敵則能戰(zhàn)。”
李賢 注:“十倍則圍之,五倍則攻之?!?/span>
⒈ 語(yǔ)本若兵力超過(guò)敵軍十倍,則采取圍攻的方式;若兵力超過(guò)敵軍五倍,則采取集中攻擊的方式。
引《孫子·謀攻》:「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br />《后漢書(shū)·卷七四上·袁紹傳》:「兵書(shū)之法,十圍五攻,敵則能戰(zhàn)?!?/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