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代謂官員未經滿考即行升補。
⒈ 明 代謂官員未經滿考即行升補。
引明 焦竑 《玉堂叢語·薦舉》:“﹝ 霍韜 ﹞秉公論薦,不避親讎,推陞 霍賜,奏録 梁次挹,俱內舉之人也?!?br />《明史·選舉志三》:“凡陞遷,必滿考。若員缺應補不待滿者,曰推陞。”《儒林外史》第八回:“適值 江西 寧王 反亂,各路戒嚴,朝廷就把他推陞了 南贛道,催趲軍需?!?br />清 代則謂循序升遷為“推陞”。 《清史稿·選舉志五》:“官吏論俸序遷曰推陞,不俟俸滿遷秩曰即陞?!?/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