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總計。
引《史記·梁孝王世家》“梁王 自初王通歷十一年矣” 唐 司馬貞 索隱:“通數 文帝 二年至十二年徙 梁 為十一年矣?!?/span>
⒉ 猶常數,恒定不變之數。
引《魏書·律歷志上》:“以通數乘積月,為朔積分,分滿日法為積日,不盡為小餘?!?br />《隋書·禮儀志七》:“衣裳通數,此為九章,兼上三辰,而備十二也。”
⒊ 猶全部。
引《續資治通鑒·宋孝宗乾道九年》:“金 制:‘出繼子所繼財產不及本家者,以所繼與本家財產通數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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