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焚琴為炊。
⒉ 喻指糟蹋美好的事物。
引宋 蘇軾 《次韻朱光庭喜雨》:“破屋常持傘,無薪欲爨琴?!?/span>
引清 談遷 《北游錄·紀文》:“硜硜之節,有司未諒。煮鶴爨琴,強為勸駕,則門下何以應之?”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