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抹掉已辭免的官階。
⒈ 抹掉已辭免的官階。 清 方以智 《通雅·官制一》:“抹階,辭免除授之故事也。學士院辭免除授賜詔,皆留其章。
引葉石林 曰:‘今降批表,院中用紙連其章,后書省表具之字,必長作表字,傍一瞥(撇)通其章階位上,謂之抹階,若使不復用舊銜意?!?/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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