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元、明、清吏部銓選官員的制度。元制,從七品以下官歸吏部注擬,流外人員一月一次銓注。明清月選法,分雙月大選,單月急選,統(tǒng)稱月選。所選出之官稱月官。參閱《元史·選舉志三》、《明史·選舉志三》、《清會(huì)典·吏部五·文選清吏司二》。
⒈ 元、明、清 吏部銓選官員的制度。 元 制,從七品以下官歸吏部注擬,流外人員一月一次銓注。 明 清 月選法,分雙月大選,單月急選,統(tǒng)稱月選。所選出之官稱月官。參閱《元史·選舉志三》、《明史·選舉志三》、《清會(huì)典·吏部五·文選清吏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