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詆毀辱罵。
⒈ 詆毀辱罵。 《新五代史·雜傳十七·劉昫》:“馮道 與 昫 為姻家而同為相, 道 罷, 李愚 代之。
引愚 素惡 道 為人,凡事有稽失者,必指以誚 昫 曰:‘此公親家翁所為也!’ 昫 性少容恕,而 愚 特剛介,遂相詆詬?!?br />明 方孝孺 《<后正統論>后記》:“自予為此文,未嘗出以示人。人之聞此言者,咸訾笑予,以為狂,或陰詆詬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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