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時買賣或典當土地所立的契約。載明土地的面積、價格及坐落、四至等。已經納稅并由政府蓋印的稱“紅契”;未經政府蓋印的為“白契”。
引宋 王安石 《寄友人》詩之一:“一篇封禪才難學,三畝蓬蒿勢易求。欲與山僧論地券,愿為鄰舍事田疇。”《宋史·包拯傳》:“或持地券自言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span>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