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宗法制度謂嫡子以外的旁支。
⒈ 宗法制度謂嫡子以外的旁支。
引《詩(shī)·小雅·白華序》“以孽代宗” 漢 鄭玄 注:“孽,支庶也;宗,適子也?!?br />孔穎達(dá) 疏:“以適子比根干,庶子比支孽?!?br />《史記·漢興以來(lái)諸侯王年表序》:“天子支庶子為王,王子支庶為侯,百有餘焉?!?br />《周書(shū)·豆盧寧傳》:“其先本姓 慕容 氏, 前燕 之支庶也?!?br />《紅樓夢(mèng)》第二回:“可惜這 林 家支庶不盛,子孫有限,雖有幾門(mén),卻與 如海 俱是堂族而已,沒(méi)甚親支嫡派的?!?/span>
⒈ 宗族的旁支。
引《后漢書(shū)·卷四一·宋均傳》:「今康、焉幸以支庶享食大國(guó),陛下即位,蠲除前過(guò),還所削黜,衍食它縣。」
《紅樓夢(mèng)·第二回》:「只可惜這林家支庶不盛,子孫有限?!?/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