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自以為理由充分地大發議論。
例雙方都振振有詞,互不相讓。他揮著手勢,振振有詞地說了一片大道理。
⒈ 認為道理很足,說個沒完。
引梁啟超 《關稅權問題》:“今者外人之以排外相誣者,既振振有詞,其烏可更無謀之舉,以授之口實也。”亦作“振振有辭”。 巴金 《探索與回憶·究竟屬于誰?》:“這些人振振有辭、洋洋得意,經常發號施令,在大小會上點名訓人,仿佛真理就在他們的手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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