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剖析、論證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提高讀者理性認識為主要特征的一種文體。
引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斠書·二十四史月日考》:“近人議論文尚多可採,敍事則墨守 桐城 家法。”夏丏尊 葉圣陶 《文心》二十:“這就不成為小說而是一篇議論文,那些故事只處于議論文‘論斷’的‘例證’的地位了?!?/span>
⒈ 文體名。旨在論證說明。參見「論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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