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警察執行拘捕、押解等公務時使用的器械,如警棍、警笛、手銬、警繩等。
⒈ 警察執行其職務時,于必要時所使用的刀、槍、棍等器械。
英語police gear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