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宣讀判決書。
引《周禮·秋官·小司寇》“讀書則用灋” 鄭玄 注引 漢 鄭司農 曰:“讀書則用法,如今時讀鞫已,乃論之?!?br />賈公彥 疏:“鞫,謂劾囚之要辭,行刑之時,讀已乃論其罪也。”
? http://www.ddb88.com 皖ICP備18026045號-4 皖公網(wǎng)安備 34011102001509號 聯(lián)系郵箱:i0551#vip.qq.com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wǎng)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