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教語。方正平等,謂所說之理方正而平等。為一切大乘經教的通名。
引《百喻經·師患腳付二弟子喻》:“方等學者非斥小乘,小乘學者復非方等,故使大圣法典二途兼亡?!?br />南朝 梁 惠皎 《高僧傳·譯經上·帛遠》:“﹝ 法祖 ﹞研味方等,妙入幽微?!?br />《壇經·機緣品》:“我聽方等經論,各有師承?!?/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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