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舉債。責(zé),通“債”。
引《周禮·天官·小宰》:“聽稱責(zé),以傅別。”鄭玄 注:“稱責(zé),謂貸予。傅別,謂券書也。”賈公彥 疏:“稱責(zé),謂舉責(zé)生子,彼此俱為稱意,故為稱責(zé),於官於民,俱是稱也。”
⒉ 盡責(zé);稱職。
引唐 元稹 《贈(zèng)太保嚴(yán)公行狀》:“稹 燮贊無狀,孤負(fù)明恩,天付郡符,官未稱責(zé),日夜憂畏,豈暇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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